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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漳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5-05-20 14:11:57   地区:福建   浏览:0

2、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公布的面试时间前两天及时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联系。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确认,并及时报漳州市民政局备案。

5、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加考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3、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负责组织。

七、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负责。

2、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在公示7天期满后一个月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分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向用人单位进行人才派遣,聘期1年,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再续聘用。

各种待遇与各用人单位现有编外人员待遇相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其他

1、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本招聘方案由漳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驻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原标题:漳州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招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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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市民政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2、漳州市民政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

漳州市民政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