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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金沙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35人公告
2015-05-17 18:40:24   地区:贵州   浏览:0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如放弃某一环节或考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考试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聘用条件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二、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涉医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2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3日后出生);

5.《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截止2015年5月1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解聘(辞退),截止2015年5月15日未满5年的人员。

5. 截止2015年5月15日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 截止2015年5月15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以及毕节市卫生计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9.截止2015年5月15日,仍在岗的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5日。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日至6月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金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98号)。

(三)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应聘职位,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也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

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