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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南岸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5-05-14 10:48:1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南岸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试报名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上午9:00—201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地点:南岸区环保局办公室(南岸区茶园行政中心B区2号楼15楼1501室)

联系电话:62801113

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2)交至南岸区环保局办公室,同时将进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人员,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填写的报名登记表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免冠照片1张。

(5)《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考试考核

1.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将于2015年5月19日在重庆市南岸区环境保护局公众信息网公告公示栏目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9:30分前到达指定地点,逾时未到者视为弃权。

(三)聘用及待遇

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享受聘用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南岸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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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岸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南岸区环保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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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