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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秭归县集中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5-05-04 13:13:01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秭归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结合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县人社局将组织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5.我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秭归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9日至6月10日(8:30—11:30,14:30—17:30)。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和笔试费100元到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有关规定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所需的表格等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打印。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考生持身份证于6月12日(8:30—11:30,14:30—17:30)在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在秭归县服务或秭归县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含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人员应聘,应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时一并提交。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有专业限制要求的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无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专业知识内容主要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县人社局负责对外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考生,并做好记录(考生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