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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97人公告
2015-05-04 13:21:05   地区:福建   浏览:0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1.考察组织:体检合格者由区公务员局、卫生局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察形式:(1)查阅人事(毕业生)档案,无行政记过或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为合格;(2)报考人员提供计生证明和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合格。否则,均认定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3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察对象应在毕业后30天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单位,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三)决定聘用人选: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专业拟聘人选;按分数由高到低自由选择招聘单位的原则,确定拟聘单位及岗位。区卫生局将确定的拟聘人选有关材料报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

2.经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1)拟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2)拟聘人选从永定区公务员局审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内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拟聘人选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正式毕业后按上述程序和要求办理招聘手续。

(4)拟聘人选为行将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的,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应聘人员聘用后,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性质享受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内同条件人员的相关待遇。单位实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五年。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岗位数。

(二)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人员放宽至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可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

(三)招聘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5年4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内的毕业生;③龙岩市辖区内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范围为“全省”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按以上原则类推。 (在永定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视同本区生源)。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SPAN>

(七)考试、考核、体检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原标题:龙岩市永定区2015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