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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2015-04-28 19:27:02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充实到市直有关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47家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增人员99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22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6日-1997年5月5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5年5月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5年5月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5月5日上午9点-5月8日下午17点(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在2015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中的“网上报名”栏目“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