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贵州桐梓县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301人公告
2015-04-28 19:30:40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桐梓县综合类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桐梓县计划公开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1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桐梓县服务满一届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桐梓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此五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驻桐部队随军家属(以下简称“随军家属”);桐梓县所辖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1届或3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的。以下简称“村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含服务期截止5月6日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7、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拟报名参考的人员请提前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填写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 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桐梓县城河滨北路)。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一律不得代报。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桐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或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