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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肇庆怀集一中、怀集中学高中教师招聘108人公告
2015-04-22 17:11:49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充实高中教师队伍,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经怀集县人民政府同意,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8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怀集县第一中学、怀集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7年5月1日前,1979年5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拟任职位的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8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怀集中学实验楼A栋三楼会议室(怀集县城登云路天湖区),办公电话:0758-556799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双面印制),身份证、毕业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服务期满的合格证书。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须经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婚育状况证明在报名时暂不需要提交,要求在考察阶段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名收费:本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准考证领取办法:请在笔试前一天(2015年5月15日)下午15时凭考生个人身份证直接到笔试地点领取(即怀集县城工业大道286号,怀集一中初中部值班室)。

(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的专业名称(代码)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专业名称(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代码)不相符的,或辅修专业均不得报考。报考的专业目录参照《2014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见附件3)。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以及学科高中知识。公共科目和学科高中知识分别考试,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为考生必考科目。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30%+相应学科高中知识×70%

2.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公共科目和学科高中知识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笔试,语文科9:00-11:30;其他学科9:00—11:00。

3.笔试地点:怀集一中初中部(怀集县城工业大道286号)。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怀集县人民政府网和怀集教育信息网公布。

若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申请查分。查分地点:怀集中学实验楼A栋三楼会议室。届时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查分申请表。

(二)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精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根据《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