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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越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8人(第一批)
2015-04-22 10:52:24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越城区第一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15年越城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区马臻路45号)。

3.报名资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县级以上养老保险机构盖上公章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考试费用按每科40元收取。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过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技能测试

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的书记员(速录)岗位在笔试前需参加技能测试,以技能测试代替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主要通过看打、听打测试文字录入能力(看打50%,听打50%),达不到100字/分钟的为不合格,不计成绩,不进入笔试。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

上午 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6:00—17:30 《专业技能知识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试卷为综合管理类(A类)。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如卷面分非100分计算综合成绩时均折算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2科的,每科目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

区城改办工程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专业技能知识测试》3科,分别占笔试成绩的20%、20%、60%。

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的书记员(速录)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不面试。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面试

需要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聘用

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的书记员(速录)岗位在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将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等,则以听打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其他岗位则在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