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186人公告
2015-04-20 10:28:00   地区:贵州   浏览:0

4.截止2015年4月26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4月26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6.截止2015年4月26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8.截止2015年4月26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6日至4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

3.报名地点: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但此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进入笔试、面试考场等招聘环节的依据)、户口簿、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5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计生系统干部需持县级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在职人员同时持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内(县外)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满三年的任职文件(当选证)以及由村支两委和乡镇党委出具的任职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经县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居委会成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任“居委会成员”的文件(当选证)以及由居委会和乡镇(社区)党委出具的任居委会成员以来在岗工作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经县级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即可开考;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予以调整。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写《息烽县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2015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2015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