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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186人公告
2015-04-20 10:28:0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息烽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息烽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息烽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6名,其中:管理人员95名,专业技术人员9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息烽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5年4月26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五类人员报考。

7.定向“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5年4月26日,在息烽县范围内村(农村社区)任职满一届(含任期满三年者,即2012年4月26日及以前行文任职或当选)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8.定向“居委会成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5年4月26日,在息烽县从事居委会工作满三年(2012年4月26日及以前行文任职或当选)及以上且至今仍在岗的居委会成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5年4月26日户籍在贵阳市辖区内或生源地(兵源地)为贵阳市的已办理退役手续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及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