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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沙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5-04-20 10:33:01   地区:福建   浏览:0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沙县人事考试网(sx.smrsks.com)和沙县人事人才网(www.fjsxrc.com)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笔试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2.如因个别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它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考生出现1:1比例的,需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3.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沙县人事考试网(sx.smrsks.com)和沙县人事人才网(www.fjsxrc.com)上公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在面试规定的时间未到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毕业生报到证、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县公务员局。

5.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6.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沙县人事考试网(sx.smrsks.com)和沙县人事人才网(www.fjsxrc.com)公示7天。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经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7.新聘人员应在县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