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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新沂市卫生系统招聘27人公告
2015-04-17 11:47:48   地区:江苏   浏览:0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

6.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代报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9 :0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期间,每天18:30前在新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招聘岗位要求是研究生学历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成绩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者缴面试费100元(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生可通过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卫生局网站上查看考试成绩信息。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