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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医护类专业教师6人公告
2015-04-13 17:05: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社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兰州大学校园招聘会期间,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等4个专业的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等4个专业的教师6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名,护理专业2名,预防医学专业1名,助产专业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2015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二、 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院校)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反应,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兰州大学设立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在兰州大学校园招聘会报名点或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分至12:30。

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201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者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确定拟面试试讲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发放面试通知单,凭通知单参加面试试讲。

(三)面试和试讲。面试和试讲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采用回答问题和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能力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教学基本能力、同时考察面试者板书能力。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现场打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试讲的内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较少时,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面试成绩分数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者,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四)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应聘者面试试讲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考察方式为与应聘者面谈,走访和征询应聘者原学习、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和乡镇(社区),查阅有关资料。通过考察综合了解应聘者就业意愿、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兴趣特长、家庭情况等,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选,经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初步人选,学院与应聘者签订拟聘用就业协议,并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七)复审。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2015届学生毕业后,由市人社局、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