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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宿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15-04-10 22:39:58   地区:江苏   浏览: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网络报名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联系电话:84353881。

(9)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见《岗位简介表》)。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12日—14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有笔试加试专业科目要求的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14:00—16:00。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等(其中,岗位代码2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和考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请广大考生注意并互相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四)专业技能测试

1、岗位代码06、07岗位

笔试结束后,对于06、07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试内容为:游泳,即在规定时间内游完规定距离。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专业技能测试阶段,因各种原因(如测试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测试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测试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根据本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后,不再递补。

2、岗位代码12岗位

笔试结束后,对于12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有笔试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对于岗位代码12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