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湖北襄阳市中医医院招聘30人公告
2015-04-08 15:57:32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襄阳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工作人员30名。岗位条件详情见《2015年度襄阳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如:“30周岁以下”即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长征路24号市中医医院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3、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资格审查通过后列入考试对象。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相应的复印件。截止2015年4月16日仍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6、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7、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本人身份证,报名时现场办理免费手续。

四、考试办法

 

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20人,采取笔试、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各岗位的测试科目见《2015年度襄阳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应达到1:3。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