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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208人公告
2015-04-02 17:48:42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规定,枝江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所学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见附件1(《枝江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五)聘用后,在枝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2、应聘人员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5月8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应聘教师在枝江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枝江市珠海路36号407室);应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科(枝江市团结路20号3118室);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枝江市人事考试院(枝江市礼化路100号302室)。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证明)、执业(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更改,便于联系。

4、2015年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含2015年服务期满),享受“三支一扶”加分优惠政策,报名时要提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并经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主管部门、服务单位所在县及地、市(州)级“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盖章,笔试成绩加5分。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5、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枝江人社网公布。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并查实有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事考试院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5月1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交笔试费50元。

(三)考试

实行笔试、面试或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考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专业技能等。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5月16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枝江人社网对外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试教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试教过程中,因考生放弃面试、试教导致该岗位达不到 1∶3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试教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面试、试教以专业能力测试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或试教分值为100分,面试或试教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或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或试教费50元。面试、试教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枝江人社网及教育、卫计主管部门网站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