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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招聘雇员14人公告(第二次)
2015-04-01 20:02:12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现镇域面积70多平方公里,面向浩瀚的狮子洋和珠江出海口,毗邻港澳,与东莞市隔江相望,是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群的中心和枢纽。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部门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人) 岗位条件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社会综合管理员队伍 社会综合管理员 14 大专或以上 不限 30周岁以下 1.长期从事户外工作,需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2.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                  3.持有有效的摩托车驾驶证;                4.南沙区户籍优先,会说普通话;                 5.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6.应聘者需已取得相关的毕业证书;           7.有社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4日16:30止,网上报名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填好《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后,发送到邮箱:nansharencai@163.com。(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地点。

三、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如下: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体检统一安排南沙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

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合格后,拟聘人员提供计生和治安情况,根据体检结果和计生、治安情况确定录用人选。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南沙区黄阁镇政府网站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南沙区黄阁镇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工资标准执行。

联系人:周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9914156、020-34689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