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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招聘8人公告
2015-04-01 19:19: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为北京市体育局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的主要职责是实施义务教育、培养与输送专业体育人才,完成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文化课教师岗:

1.语文教师岗(兼职历史课):2人

2.数学教师岗:1人

3.英语教师岗:1人

4.心理教师岗(兼职政治课):1人

(二)医务岗:

1.队医岗:1人

2.康复保健岗:1人

(三)击剑队教练岗: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1.文化课教师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2.队医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5)能够独立对多发病、常见病进行准确判断,熟练掌握临床医学各项诊疗操作规范;

(6)能适应长期跟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的工作要求。

3.康复保健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康复保健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按摩师资格证书;

(4)了解运动性损伤的规律及体能恢复相关知识,能熟练使用各种康复器械,具备推拿、按摩或针灸经验;

(5)能适应长期跟运动队外出训练、比赛的工作要求。

 

4.击剑教练岗位: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3年以上击剑项目专业队执教经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或是否招聘。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57号)办公楼2层201室。

3.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实操、试讲等)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实操):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实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实操)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实操)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际招聘人数,或是否进行招聘。

(五)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公布综合成绩: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