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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察布查尔县招聘66人公告
2015-03-27 22:24:24   地区:新疆   浏览:0

1.面试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入闱面试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2人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录3-5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凡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按照统一的面试方案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资格审查结束时,以《面试通知书》的形式向考生告知。

3.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突出拟招聘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素质要求,司法、国土、医生、药剂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护理、广电记者、播音以情景化面试方式进行,户户通技术员以技能操作面试方法对考生进行测试。

面试统一采用汉语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1比例的,面试成绩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5.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如有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根据学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操作办法按《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其他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人员不能进入政审。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六)政审

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人员须填写《2015年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县聘人员政审表》,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

(七)递补、调剂

递补、调剂工作必须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各职位上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无人报考或招聘数量不足造成的空缺岗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工作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进行。具体调剂办法按照考生自愿报名,在申请调剂的考生中,按照相同岗位(同专业)进行匹配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

(八)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面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人员,通过察布查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社、监督部门核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县聘合同,同时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办理工资、保险等手续。新增人员全部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县聘)。县聘人员在聘期内按照《察布查尔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县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县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