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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招聘4人公告
2015-03-27 22:25: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文化事业单位,于1955年12月12日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

主要职责是承担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法律法规和重大会议的民族语文翻译和同声传译工作,为党和国家及社会组织提供民族语文翻译服务;开展民族语文基础理论、翻译理论和有关特殊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开展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化、标准化研究,提出民族语文新词术语标准建议;开展民族语文信息化研究,参与或承办民族语文信息化相关工作;联系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机构和民族语文翻译专家,承担民族语文翻译有关业务交流合作和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1、维吾尔语文翻译,1人,维吾尔语文相近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2、彝语文翻译,1人,彝语文相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3、壮语文翻译,1人,壮语文相近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北京户口。

4、《民族翻译》编辑,1人,出版专业中级职称,新闻出版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北京户口。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民族事业;

(三)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以“姓名—应聘岗位(非应届生)”格式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fyjzhaopin@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笔试、面试。

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身体检查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国家民委网站、翻译中心(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履行报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1号院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0

电子邮箱:fyjzhaopin@sina.com

联系电话:010-62555131-6003

联系人: 肖湘 周维

原标题: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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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报名表.doc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