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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福建厦门集美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补充招聘34人公告
2015-03-27 13:0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六)以大专及以下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厦门户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拟聘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

聘用人员的工龄、待遇计算由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工龄、待遇规定认定。

(八)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九)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4月2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5年4月2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①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②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人社局(厦门市公务员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十二)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十三)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③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四)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户籍限制。

(十五)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十六)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七)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八)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于进入考核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配合招聘单位考察或同意工作调动或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九)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十)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可咨询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工作联系表》(附件2)。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592-203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