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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福建厦门集美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编内补充招聘34人公告
2015-03-27 13:0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集美区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集美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2015年3 月》(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平台,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含市、区属单位的编内、编外及非在编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27日上午9:00—4月2日下午17:30登录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xmws.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4月2日下午17:3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7日上午10:00—4月2日下午19:00。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再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3月27日上午10:00—4月2日下午20:00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4月3日上午8: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银联在线于4月3日下午15: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95516。另每日17:30-21:00为系统维护期,维护期内暂停网上缴费,岗位报名可正常执行)。缴费系统将于4月3日下午15:00自动关闭,逾期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报名考试。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5日上午10:00—4月18日上午9:3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时间:4月18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