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5广东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选聘职员6人公告
2015-03-23 19:12:37   地区:广东   浏览:0

面试成绩和入围情况,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szscjg.gov.cn/)查询。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适岗能力测评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不予聘任。招聘单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下一名进入体检。

(二)资格复查及考察

1. 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标准院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2.主要内容:

(1)资格复审:根据本公告及《职位表》,按照报考岗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者的报告资格进行复核确认。

(2)考核: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资格复审、考核等环节被取消资格或放弃资格的,由招考单位在递补人员范围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szscj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事项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任;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标准院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并经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市标准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秋菊,联系电话:0755-83990106)

原标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公开选聘职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2015年选聘职员职位表.docx

2. 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doc

3. 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