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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招聘10名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5-03-23 19:07:43   地区:浙江   浏览:0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区社会发展局牵头,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5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7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社会发展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聘用公示等相关事宜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0573-82208491。监督电话:0573-83682362、82228947。

原标题: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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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2、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doc

3、2015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职人员).doc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