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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173人公告
2015-03-21 11:58:23   地区:重庆   浏览:0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否则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聘事项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一览表》。

原标题:长寿区2015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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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第一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4.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