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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海珠区委宣传部招聘区电视新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17 16:24:40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现任职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以及近3个月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方能录用。

四、管理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合同。

五、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4268819(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0-34235002。

原标题:2015年海珠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区电视新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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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海珠区委宣传部招聘区电视新闻中心事业单位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

海珠区委宣传部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