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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州海珠区委宣传部招聘区电视新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3-17 16:24:40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海珠区电视新闻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海珠区电视新闻中心工作人员2名。详见《2015年海珠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区电视新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含从化、增城)人员,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zqrsj.haizhu.gov.cn)、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2015年4月2日(星期四)。

3、报考职位说明: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4、打印准考证:2015年4月9日(星期四)中午12:00后,参加笔试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为引导报考人员更合理的选择职位进行报考,避免各职位报名人数分布不均的情况,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各职位报名人数。

5、招考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职位招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于笔试5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资格审查与面试

(1)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可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户口簿、结婚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