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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5-03-14 23:26:5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选聘职位及名额

泸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学历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原件为准;专业技术资格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颁发认定原件为准;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3月23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报名,且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泸县福集镇花园路270号)。咨询联系电话:0830-8106566,传真0830-8196886,邮箱sclxjjkfq@163.com;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2)《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人员如系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等额考核人选。考核重点了解应聘者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考察应聘者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职位要求的情况。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