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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惠城区民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3-12 23:29: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民政局属下惠城区综合福利院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综合福利院为我局属下财政补助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孤寡老人、孤儿、社会弃婴(儿)的收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示范性自费养老工作。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单位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备注
惠城区综合福利院 管理岗位 1 B01 财务管理 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有意应聘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实行聘用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15年3月23日至25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惠城区民政局办公室(惠州市龙丰新联路5号333室)报名,联系人:李瑞,联系电话:7809333。

五、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写作能力。笔试成绩在惠城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惠城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