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演课成绩,演课成绩相同时,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按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中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于体检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或因特殊情况放弃的,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人选,并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区教育信息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函调人事档案,区教育局负责初审,报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审核合格人员待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宿城区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城区人社局 0527-82960398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0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 0527-88018408
监督举报电话:
宿城区纪委 0527-82960263
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133
宿城区教育局 0527-82960314
(原标题: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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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宿城区人社局
宿城区教育局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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