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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平阴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60人公告
2015-03-05 17:33:48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更好地适应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当前相关单位的用人需求,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非在编的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3月12日前取得。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招聘6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周四)

上午9:00--下午17:00点。

报名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 。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于2015年3月12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进行规范填写或打印,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 份,2张1寸与报名表同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审查。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交费成功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5、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报平阴县2015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招聘计划调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平阴县新闻中心新闻采编岗位笔试新闻写作能力(侧重新闻标题、导语,角度选取、新闻短评等写作能力);其他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含写作)等。笔试时间初定于 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定向招聘岗位单独划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