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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永胜县卫生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6人公告
2015-03-05 17:27:38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充实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医疗卫生后备力量,缓解卫生系统人才紧缺的现状,进一步满足卫生系统自身发展需要和提高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报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年龄等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

招聘名额、岗位详见2015年永胜县卫生系统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双选会”期间将在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学院设现场报名点,其余时间在永胜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6521412。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由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等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应考人选原则上按1:2以上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永胜县卫生局研究同意,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按不足1:2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测试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