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结束后,因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计算;户外节目、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初试、复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复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标准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其它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列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被聘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联系 人:徐兆丹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7238176)。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招聘工作举报
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举报信箱:gylfn001@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 82098231
2.举报信箱:fnsygl@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386312
原标题: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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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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