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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春季福建龙岩新罗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2015-02-12 19:1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部分事业单位拟补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经龙岩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招聘人数24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新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2015年 3月4 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各招聘单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方可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新罗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并交考务费80元/人。面试前人事部门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建议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学位。

2、招考范围为“全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2015年 2月26 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3.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在军队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及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2 月26 日为截止时间。

4、专业要求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为符合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应符合所列专业要求。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http://sy.fjkl.gov.cn/查找。

5、年龄要求: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2月26日(含)后出生的,其他年龄以此类推计算。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志愿者等) 期满和2015年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在报名时提供有关材料的,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笔试加分表见附件4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负责报名单位统一收集,并在笔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审定,逾期不予受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7、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