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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宜都市住建局招聘30名城管综合执法协管公告
2015-02-09 18:49:45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善队伍人员结构,促进宜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宜都市住建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招聘宜都市户籍的城管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人员30名,其中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18名,分为男性12名(职位代码:001)、女性6名(职位代码:002);退役士官12名(职位代码:003)。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2、大专以上应往届生,所学专业不限,男性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退役士官服现役满5年以上,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1.0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服兵役的。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根据核定的招聘计划,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6日下午16:00。

3、报名形式: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退役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填写《宜都市公开招聘城管综合执法协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地点: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政工人事科。联系人:张苗,电话:15671008761。

(二)初检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检,身高及视力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集中审定,确定参考人选并进行公示,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笔试成绩和资格线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

2、笔试主要进行行政能力、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时政理论等知识能力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弃考者,其笔试成绩为零分。

3、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60%。

4、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入围人员未能参加招聘下一轮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人选进行体检。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复审

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现实考察。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