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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昭通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2015-02-04 19:56:01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昭通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本次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其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3名、救灾物资管理中心1名、儿童福利院2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选调简章。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昭通市内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2月11日前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四)40周岁以内(1975年2月1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其它选调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

3.工勤人员不得参加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选调;

4.不宜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其它的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昭通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可从通过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下载);

2.报名时除交《昭通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及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报名地点:昭通市民政局办公室(昭阳区海楼路443号)。

联系人:芶琼,电话:0870-2833365。

(二)资格审查

市民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力。总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50分,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占50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的考前培训。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民政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足1:3的岗位,经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进行等额面试。

2.面试考官由昭通市民政局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4人,从全市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抽调3人,共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各应试者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和体检。

1.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对拟选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