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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8人公告
2015-02-04 16:22: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创建于1960年,原名福建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系省科技厅直属的省级社会公益型综合性科技情报研究与服务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面向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公益性科技情报研究和决策支持服务。主要开展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服务、科技情报理论基础研究、为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情报研究服务、为社会无偿提供科技文献情报服务等业务。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年龄要求:

(1)除序号为5、6岗位外,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序号为5、6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3日——2015年2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综合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规定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