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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气象局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5-01-28 19:34:37   地区:福建   浏览:0

福建省气象局系中国气象局驻闽直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因气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4、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年份为准。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气象网站(www.fjqx.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8日- 2月11日17:00止。报名期间,我们将在福建气象网站定期公布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并于报名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fjqxj10@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如:“闽清县气象局-王琳-本科-大气科学”,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13、2014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登记表》和所有扫描件统一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文件总大小不超过3M):

(1)《福建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财务核算中心岗位报考者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2015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登记表》和所有扫描件统一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文件总大小不超过2M):

(1)《福建省气象部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财务核算中心岗位报考者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扫描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清晰,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含《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题,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福建气象网站公布。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