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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公告
2015-01-20 18:36: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婺城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协管员,充实我局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政治、身体素质好,热爱并愿意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作出贡献的员工。

二、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16名,其中男性14名、女性2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安机关无违法记录,作风正派;

2.热爱国土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并具有一定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

3.自愿在录取聘用单位服务2年以上;

4.身心健康,能适应山区乡镇工作环境。

(二)具体条件

1、具有金华市本级户口(婺城区、金东区),年龄在年满18周岁至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2、具有大专毕业(有类似工作经验或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

3、身体素质好,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复员军人,有相关工作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1月2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

2、报名地点:金华市双龙北街579号、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办公室(五楼)

联系人:黄敏、陈前卫  联系电话:82363472、82363477

(三)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各1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2张。报名时需填写《公开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

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2:00—5:00时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电话告之。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国土资源基础知识)。

3、参加笔试的人员应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

(二)笔试录用方式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男女分开)择优录取,经笔试考核的人员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核人员。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若无优先录用条件的,则确定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聘人员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拟聘岗位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金华浩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指定派遣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担任基层国土所协管员工作。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