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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四季度重庆荣昌县招聘1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4-11-26 18:26: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城市发展新区建设步伐,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县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见一览表(计算截止2014年12月1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14 年12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报名地点: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荣昌县人力社保局4-6公务员科)。

各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交)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咨询电话:023—46773431

(二)资格审查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考核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

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较多(达到10人及以上),此次考核采取先由荣昌县人民法院组织初选,再按1:3比例提交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核(初选成绩不带入考核);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较少(10人以下),则直接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核。

考核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现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结果现场公布。

考核中形成竞争的岗位(差额),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还应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考核成绩

六、体检

经考核通过确定的体检对象,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