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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宜宾翠屏区考调市政设施管理人员公告
2014-10-30 18:20:41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翠屏区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市政设施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考试、考核等办法进行。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考调岗位为市政建设工程处市政设施管理人员,名额为3名。

三、考调范围及条件

翠屏区乡镇(含赵场街道、象鼻街道)直属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

(四)大专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和处理公文。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3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31号,联系人:郭老师,电话:0831-8237647)。

2、资格审查。报名为现场报名,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市政园林设施管理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人员在公开考调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2014年宜宾市翠屏区公开考调市政园林设施管理人员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近五年内获得的奖励、发表的文章及其他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以上所有材料中属打印或复印的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材料均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据于2014年11月3日16:00-17:30在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考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先进行笔试。笔试后按1:5比例取前15名进入结构化面试(第15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增加笔试时,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如成绩相同,则同时差额进入)。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四)公示

对拟选用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用对象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