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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艺术创作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14-10-23 18:31:28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本专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5、熟悉广西戏剧创作情况;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学术成果者优先;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及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广西艺术创作中心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艺术创作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10 月 27 日至 11 月 7 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5623647 13878855562

联系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

邮编:530023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文化厅人事处全程监督。

 

七、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文化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4年 11 月 14 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广西艺术创作中心、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自治区文化厅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九、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艺术创作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