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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重庆荣昌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4-09-16 17: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荣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事业单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即197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截止在报名前,按照岗位条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4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在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咨询电话:023-46773431。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2科共计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4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4-6室)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