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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招考4人公告
2014-05-08 15:06:55   地区:福建   浏览:0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江头街道门户网站(http://jtjd.huli.gov.cn)公示三天。

9.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并在街道通知报到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街道报到上班,超过时间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0.工资及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湖里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面试均上合格线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学历、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5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年龄30-45周岁是指在1969年5月23日(含)至1984年5月23日(含)之间出生的人员。

5.经招考聘用的人员,委托与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在江头街道门户网站(http://jtjd.huli.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7.本简章由江头街道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里区江头街道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湖里区江头街道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