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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2014-05-06 18:36:31   地区:江苏   浏览:0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淮阴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察局:0517—84997708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9861

淮阴区住房与建设保障局:0517-80859390

淮阴区财政局:0517-84934330

淮阴区水利局:0517-87039810

淮阴区卫生局:0517-80835900

淮阴区教育局:0517-84936311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7-83647599

本简章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淮阴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