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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宜昌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4-05-06 18:36:57   地区:湖北   浏览:0

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秭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秭归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结合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律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应聘的。

5、我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三、公开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带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和报名费两科100元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表格等可从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考生持身份证于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须如实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秭归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报名时一并提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有专业限制要求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无专业限制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主要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7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截止2014年8月在秭归县服务或秭归籍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针对“三支一扶”报考的岗位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外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可在县人社局网站上查询),未按时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