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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公告
2014-04-23 17:32:25   地区:福建   浏览:0

2014年三明市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三明市人事局《印发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明人〔2006〕257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清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共计划招聘128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五)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清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1.考生年龄: 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即1996年4月22日以前至1979年 4月22日期间出生。

2.专业要求: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考生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考生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考生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中任一学历(位)报考。

3.学历及类别:卫生系统医学类各专业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其他岗位学历类别不限。考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4月2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对象:卫生系统医学类紧缺急需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医学类部份岗位要求为在职人员(本县在职在编人员除外)的必须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其他岗位不限(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招聘范围:岗位要求为本省、本市、本县的以2014年4月22日前的常住户口为准(面向本县招考的含原籍清流,因升学就读户口迁出的;在清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婚嫁到清流,一方在清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户口在清流的;在清流从事劳务派遣工作时间满2年的)。

(六)专门岗位:专门岗位面向在清流县服务期满并取得证书目前待业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招聘。2014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可以报考专门岗位,但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服务期满证书。已经享受过优惠政策、服务期未满和非本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社区、青年志愿者等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考生如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清流县公务员局统一对外公布。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聘用,不受1∶3报名条件限制。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考生应在2014年4月28日8:00至5月7日17:30,登录清流县人事考试网(http://ql.smrsks.com)报名,提交详实的报考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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