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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南丰镇招聘9人公告
2014-04-02 16:09:53   地区:江苏   浏览:0

(2)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提供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在报名后保持联络电话通畅,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络方式不畅通或在发出笔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2.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对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实际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3)招聘岗位最后一个面试名额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4)因考生原因造成联络方式不畅通或在发出面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7)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者,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拟招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如有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录用和待遇

1、录用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镇组织人事办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者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评称职及以上者继续留用,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考评不称职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2、待遇参照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办理社保。

附件:南丰镇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