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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4-03-24 17:0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2014年普兰店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普兰店市部分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要求,普兰店市人社局组织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共有8家事业单位41个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4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要求:①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毕业的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党校系统毕业的人员,提供党校系统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结果》。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证明。

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④、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于2014年4月20日—21日到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